林中柴扉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顾,沉吟至今

2009.06.21 15:10:00 
 那些花儿·松松  

                               

 

郭沫若在《女神》的序诗里写道:“你去,去寻那与我震动数相同的人;你去,去寻那与我的燃烧点相等的人。”在青春的感觉最浓郁的那段时光,这两句话被我写在时光的前面,从此我便带上了搜寻的眼睛,等待着这个人的出现。

从认识松的那个瞬间开始,我就知道这个等待许久的故事,终于要上演了。

我的视点真正落到她的身上,是在四五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我早早地想就寝,却有人敲门,松,一个即将转到我们班上来的女孩,大约是来问寝室还有没有空位的事情,若是有便想搬进来住,那么以后大家一起上下课都有个照应。我一句话也没说,连招呼也没有打,表现出对一个陌生人毫无兴趣的样子,心里却惊奇一个想转进我们班里的女孩到底会是什么样子。她大概也感觉到了我假装出来的冷漠,后来也问过我,我忘了是如何回答的。但是那时的我又怎么会想到,她后来竟然会成为和我说话最多的人呢?!

没过几天,一个中午,我坐在教室里,翻着书和笔记,闲闲地消磨时光,那时距上课还有好一段时间,教室里没有几个人。她走进来,放下书本后,与我来说话。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觉得你身上有一种纯粹的中文的气息。”这种判断下得突然而鲁莽,带着一种盲目而深刻的自信。在这种自信面前,我不能辩解,也不愿辩解,因为这种判断更接近嗅觉,难辨原由,无迹可寻,却牵扯出一大片相关联的想象和喜好,有了这些想象和喜好的支撑,你不能说她不正确。这句话粗粗听上去像是赞美,但是与其说是赞美,不如说是接头的暗号。就凭着这一句话,我就明白她懂我,以一种最内里的方式。即便我只是端坐着,她也可以看出来,我也喜欢这样判断人,挥霍着天生的直觉力。

认识她之后,日子还是一样地过,但过起来就特别快了,我们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但不闲聊,总保持着一种紧凑的语速和饱满的主题。有一种高烧般的热情持续着,一整个晚上,一整个晚上,我们就说话。流利华美的语言从嘴里说出,我也暗暗惊讶,什么时候我可以这样顺畅,好像我在遇见她之前的累积,就是想在这个时候释放。过了12点,我才想起应该离去,有种难辨的奢侈感让我微微愧疚。说了些什么都变成了一片模糊,留下的是彼此发现的初期一种高烧的印痕。

读书的那段日子非常纯净,白得耀眼,仿佛晾在风中的白衬衫。和她在一起,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我出现。我带着天资中最美好的一点很自然地吸引她,但是和她相处,却又能强烈地感受到她明亮的橘黄色,有一种天然的牛犊之气,化在她身上就变成了一种果敢的行动力,有时也被称之为“冲动”。我们本质上想象,但是两种橘黄色不能共存,我必将淡化成融融的鹅黄色,以心思细敏调和着她的行动力。我们都彼此不依赖,也许是克制着依赖,内心重视着这份独立,并没有因为彼此发现,而把部分生命支撑的重心转移到对方身上,我想在那些日子里,我们也许真的是两株木棉,只是站在一起,就有了意义。

我们对老师喜好的程度往往惊人的一致,如果我被老师的话语深深吸引的时候,她肯定是一样的。她说出的某一点,总让我觉得也有思考的必要。女人间的感情有很多种,我想我们是心智上的匹配。我们聊得最多是书,电影,如何更深地认识自己以及如何精神化地生活。以那个时候所有的知识面,进行着一种倾其所有的交流。现在想起来,印象中几乎没有一起干过什么小女人的事情。

脑子里印象比较深的是,有次学期末,一门考试考完,我就回去关上门,继续看那本还没有看完的《外省书》,非常精彩的一个故事,两三个小时就这样“蹭蹭蹭”地过去了,等我看完,心满意足地出来,脑子还咂摸着小说的情节,松睡了一小觉也醒了。我顺着这股不可掩盖的余兴,跟她复述起这个故事——当然是以我拆散的线索。我两腿盘在椅子里,她侧躺在床上,鲜活的故事盘旋在我的脑子里,嘴巴仿佛不是我的了,唾沫横飞,尽兴处,手舞足蹈,我既在复述也在旁观,她也听得有味,不住地“嗯嗯”点头。不是我复述的精彩,复述地再精彩也不过是复制了一个花架。她被我吸引,应该不是我讲述的故事本身,而是我复述时自然流露出来的内心无比的狂喜。就算是在这一讲一听中,也有一种深深的共鸣。后来,她不时问起过我图书馆里有没有这本书,要借。

我也记得有个春天的午后,柳树刚刚抽芽,阳光融融,学校的那条“护城河”里有细碎的粼粼波光,我把她叫出来,就是为了和她讲《失乐园》对我的启示。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可以具体叙述的故事,但我们之间的感情总让我想起八个字: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在校园里,我收藏了很多诗意的片刻,清晨河边小房子里传出的咏叹调,夜晚月光下的二胡声,还有天边的水杉画。这所有的片刻都像我们之间的感情,亲密而不亲昵,留有欣赏的距离。

也许是这段审美上不可或缺的距离,彼此间的心智上的砥砺比较清晰,感情上的分析就比较模糊。但是我记得,有次课间,我去洗手,你跑进很拥挤的厕所,递给我一张印有紫色小碎花的面巾纸,上面写着字。是从洁尘随笔上抄录的一小段话,话头起:爱情……。这句显然不是什么真理名言,可能是你理解来解爱情疑惑的一句良药。浪漫地写在碎花面巾纸上,我当即打开来看,有种被放在心上的感觉,并且觉得周围投来羡艳和好奇的目光。这张纸我一直和日记一起保留着。我想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有人以这样的方式给我一个也许永远被存放起来的建议。

你从来没有跟我表述过你内心对于爱情的细腻感受,但现在你却已经是为人妻,即将为人母了。当你跟我说起婚期的将近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说什么也不能错过。生活是需要仪式感的,但最常见的婚礼好像形式感更浓重一点,以至于我忘了婚礼本质上是一个仪式,告诉自己已经多了一重新的身份,进入了人生另一个阶段,婚礼与其是昭告天下,不如说是清明内心。仪式感的重要性是震动内心的。这是我的想法,也是你说和我很像的郝老师嘴里说出来的话。

在到你家最后一段小巴士上,感觉很好,在车子要开的最后一秒钟跳上去,完全不知道要开到哪里。破旧的小巴士,拥挤,行李堆满,一只破风扇在司机头上“吱吱叫”,掠过了雨水的风,横穿而过。我被安排坐在一个软垫的角落,斜着身子,吃力地抓住横杠。突然间,涌上一股浪漫的感觉,完全听不懂的方言给我一种身处越南的感觉。潮湿脏乱的表象下有一种强盛的生命跃动的痕迹。我要是会讲他们的话,肯定会凑过去像个包打听。和快客上的感觉天壤之别。在快客上,过冷的空调,冻住了我说话的欲望。旁边明明坐着的是一个活人,却感觉是一堵墙。除了不时看看书,不时看看窗外无意义的景,剩下的就只能是面对空虚了。

我看到了你全家人。你以前给我讲的关于他们的事情突然有了鲜活的载体,大大小小都和善,大大小小都不同。看到你清秀的表嫂,我想到一个忠于自己爱情的女人远嫁万里,安顿于一个无名的小城后平淡生活,但是在余韵犹存的脸上依旧保留着往日爱情燃烧的痕迹。看到有着雏鸦色齐耳短发和酷酷表情的心怡,我想到《心是孤独的猎手》里的米克,那个不会对别人轻易敞开心扉的青春期少女。看到娇小细弱的嫣妮,培养她跳舞,以后必定会迷倒众生。看到小言博,想到有无限宠爱的童年的人生会不会就一帆风顺。你爸爸有无限慈爱的眼睛,你妈妈有勤劳的双手,你姐姐有体贴的心意,你妹妹外表和你最相似,你弟弟内心可能对自己有比较高的期许,你奶奶给我深深一握。每个人在瞬间给我的联想,让我觉得内心无比充实。厨房的角落恰到好处的凌乱,桌上还有一些没有擦去的油渍,深褐原木桌,青花碗和洗旧发白的木筷,一个比我故乡更南的地方,却更强烈的唤出我内心的归属感。在桌边吃夜宵的时候,并没有初来乍到的不适感,而像是出游很久的孩子回到家。我坐在你们中间,感觉愉快。

幸运的是,你做姑娘的最后一个晚上和我睡在一起。在那张不宽的小床上,我感觉我们熟悉的就像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对于明天就要出嫁的姐妹,有很多话要说,但终究因为太困都变成了睡梦。临睡前,隔壁床铺上大大小小“亲人”用我听不懂,却觉得动听的方言讲着话,内心突然充满了安全感,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初夏的夜晚,赶着蚊子,风油精的清凉,南方的潮湿,亲人的熟悉和善良,一切的一切,让内心涌动着一股快活的存在感。我是个与生俱来的南方人。非常非常巧合的事,我一直觉得只有一个月份适合结婚,那就是五月。暮春时节,万花凋谢,绿意始盛。阴差阳错之下,松,你又与我不谋而合了。

你说上满枷锁的眼睛让你犯困。整个婚礼你肯定是疲于应付,来不及思考的,脑子里可能一片真空,脸上却挂着微笑。婚礼上虚虚实实,我站在边上帮你看到了一些,与那个摄影师拍下的固定住的烟云不同。整个婚礼中吃喜宴花去了最长的时间,却是人生的虚华。礼服和妆容愉悦了不少人的眼睛,也是要你忍受的人生的负担。红包礼金不少,却是一笔笔要记得还上的人情债。

我看到的是,奶奶紧张地坐在沙发上,抖抖地接过你们敬的茶;爸爸拍着女婿的肩膀仓促地说,我把女儿交给你了,要好好照顾她!妈妈抓住你的手,却又赶紧去擦流出的眼泪,话不成句。郝老师淡淡地说,挺好的!你今天很漂亮!

就在你妈妈拉着你的手说出那最朴素的话的时候,我湿润了眼眶,让我看到了对你的感情,这种感情与亲情互通。喜悦之泪不为别的,就为你今天走到这一步了,终于要走这一步了。在你们一家人拍全家福时候,我确认这才是这个婚礼实质性的高潮,婚礼并不仅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你的大家庭又将真正接受一名新成员。我在亲人之外,但有一颗共感的心,内心不仅仅是喜悦,是比喜悦复杂一百倍的感觉。

我毫无想法地跟着那些小伴娘们刁难着新郎官,好像刁难得越久,你幸福的感觉就会越久。在教堂的仪式,我没有看见你们脸上各自的细微表情,但是我听到了:无论疾病健康,富裕贫困你们终将不离不弃的誓言。你们是我目睹的第一对在天主的苍穹下结合的夫妇,松,你知道吗,随着你的人生阶段的上升,我感觉我的身份也略有不同,因为我们是同龄的人啊,在彼此的身上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意味。去阿票的老家,看到海涂,祠堂和田野,就好像我来到你的源头见证你的婚礼,你也要在这日来到夫君从小成长的地方看看,意味着从源头上获取一种相知和理解。

婚礼只是一个开始,以后你的角色就要比我复杂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另一个我……

我没来得及把内心的想法告诉你就回来了

 

 

P.S.  这篇是去年写的,还没有写完,今天在整理邮箱的时候发现的,虽然缺少了个尾巴,但是我现在已经补缀不上去了,原因没有其他就是情绪上断裂了。那些曾经的花儿,没有文字做松脂,琥珀没有那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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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31 15:56:00 
 一首情诗的两个版本  


                       萤火虫的夜晚
                               
——记830日事

 

                                我又恋爱了,和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变得没有食欲,

                                因为吃什么都觉得太甜

                                以前清淡的田园瞬间繁花遍野


                                初恋那时的青涩模样倒影在星空
               
说出的每一句情意绵绵的话
               
都有水晶的薄脆。
                
闭上眼,就能看见它们落地破碎的样子
                
一句句,一击击
               
在温柔的怀里仰望,恐惧着依然清醒的头脑
               
但在洁白如新月的牙齿的引诱下,
               
只希望一秒钟有一光年的翅膀,怎么也飞不走

 
                               
突然进入到对简单极了的海上孤帆
                         
对掺金的沙子般的皮肤
                         
对五彩缤纷的温馨
                         
对焦糖的气味
                         
对炒花生的香味
                          
对绿草的腥味
                         
对森林中皮片村庄发出的气息
               
的极深极深渴望中去,极深极深!


                我又恋爱了,和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

 

 

 

                                            无夏不淫——萤火虫之夜


               苍穹之下,西山之阴。疏星点点,无月殷勤。
              
溪水涧涧,虫火荧荧。风吹树动,蛙声蝉鸣。
               
寂寞吴刚,广月清泠。情非初窦,涩涩有因。
              
往来言语,无关重心。偶尔情柔,脆如水晶。
              
新眸玉齿,肤带香馨。发湿体热,薄汗盈盈。  
                             
风月有边,心深无尽。情难用磬,无夏不淫。

 

           补注:《为你写诗》的部分歌词,也是我此时的心曲。其实我
           也只能给你写写诗,我可不会弹情歌的句子啊!你要是看到,
           那就凑合着瞧上一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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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21:14:00 
 夜游梦幻谷  

      
    回想起梦幻谷一行,还真有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感觉,那种飘渺神秘很大程度上与这是一趟夜游有关,看不清游乐场的整体轮廓,想不起各处景点的外观细节,但是有一种由夜色带来的梦幻般的感觉却牢牢地附着在脑海里。

海盗船,是一个高度只有140°的摇篮,但是由于弥漫的水雾让人把它想象成瞬息万变黑森森的海洋。荡到最高处,有人会因为害怕而发出奇特的音效来配合他们当时的心境,而我看着对面的人脸上又害怕又高兴的表情,却油然而生一种生死与共的感觉。怪哉!怪哉!什么叫同在一条船上,这就是嘛。坐在这种大型秋千上要是能戴一副放映《加勒比海盗》中激烈海战的镜头的眼睛,那就不仅仅是看过电影了,而是演过电影了。

海盗船也只是晕眩开始的热身而已,在旋转风车上的感觉就像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绷紧自己的神经对抗着肉体的天翻地覆,那种整个人往下砸的错觉好像马上就要遇见死神,在最初的几秒钟的挣扎和呼喊后,我放弃了,干脆闭上眼睛,放松身体,把自己想象成在太空,无限遨游,看看那种不知名的力量到底要怎么发挥它的作用。有时如坠深渊,有时如潜海底,我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放松后的平静,也感受到呼喊的人内心的恐惧。在很短的时间里,在很逼仄的空间里,出乎意料地,每个人的心都是赤裸的。下来时,我因为我的感受,而觉得这趟旋转是甜蜜的。

从来没有看过主题如此突出的舞蹈,“天地之中,四季轮回,五行循环,相生相克,相处之道,唯有和顺,若逆天行,必招灾难。”舞蹈艺术是弱的,主题的寓意还有点意思。我感到奇怪的是,这样一个游乐园的晚会,居然不是魔术,杂技,逗乐的节目,反而是一个寓意哲理的四季的舞蹈。也许是因为这个我只听到零星的掌声,可能观众的精力都用于思考了吧?

在山洪暴发的场景中,我看到了传说中用来求雨和求安的“傩舞”,首先想到的是,沈从文《边城》里船总的二公子,有岳云美誉的翩翩美少年“傩送”,在那种民风淳朴,纯澈透明的地方,这个形容与天与地以某种神秘的对话的“傩”字才得以生存下去。表面上的怪力乱神和神经疯癫,站远了站高了看,还是很美的。

因为时间有限,整个行程在没有生出疲倦之心以前就恰到好处地结束了,心理上仿佛在半饱的程度上达到一个高潮,薄薄的,轻轻的,借着黑色的夜幕,浓缩成不可稀释的小片结晶。

 

 

 

 

以诗补记:

天幕严严密如墙,

寂寥孤星月半妆。

友朋相约如相至,

初灯已过夜未央。

 

牧童青牛短笛风,

小池莲开碧波泓。

实秋纷纷来相谢,

兵马消息湿寒冬。

 

春夏秋冬复一春,

周而复始感天恩。

五行相生又相克,

相克相生原相同。

 

春走春停意转浓,

人来人去笑声中。

殷勤明月愁圆缺,

离君散场各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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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3 21:09:00 
 午夜的朗读  

           
     
     我凝固在黑暗里

连呼吸都变得多余

四周燃起安静的火

脊椎骨微微颤栗

 

夜,混合着你的心跳;我,斜枕着你的声音

在时间的尖峰上,什么都走到边缘

一不小心就戳开了昙花

花不是花,是声音的结晶

 

你的声音让我聋了,哑了,

回报给我

因白天的惊扰而躲藏的风景

 

词与词相互呼应

带来沉寂,咆哮,还有最古老的乐曲

它们是群蹑手蹑脚的精灵

引来奔涌的潮汐,隐没凡人的心

 

死神是月亮最圆时诞生的维纳斯

坐在你平时休憩的绿色椅子上,今夜,她默默无语

表情像个小学生

 

我们是孤岛,的的确确!

 “我们在死亡便不在,死亡在我们便不在。”

你的声音织补我内心的破网,捞起水里的月亮

午夜被搅碎,死感与我们肌肤相亲

 

回了头。我终于掉离了潮水的队伍,像根盐柱在黑暗中凝视着你。

我不懂世间的哭声,也许

却能体贴出你声音的形状

出鞘的刀锋,血淋淋

     

           歌声,是塞壬的歌声,

漂浮在时间的曲线里:

瀑布在吐玉,鱼在挣扎,光在灰尘里现形

窗帘外,有猫在叫春。

 

铭记,最好的材质是肉体。

嘴里飘出咸腥,茸毛温柔地竖起

声音从后面抱住我

刻在骨头上,之后,声声入骨髓。

肉体是一部交响曲,而声音是一把大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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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18:33:00 
 茫茫人海和电话号码  

      
    我很喜欢严歌苓的短篇小说集《洞房·少女小渔》,其中有一篇叫《学校中的故事》。我对其中那名叫帕切克的男子神往不已,但是因为它有一个与空间感紧密相连的阔大无边的结尾,突然之间把那前面紧致叙述出来的故事羽化了,帕切克这个形象从真有其人变成了一种理想,成了被现实压榨而无地容身的文学理想的隐喻。

 

“再得到帕切克的消息是一年后了,他写了封信给我,说他在一座木屋里写作,周围是阔大无边的田园。他留了电话号码。

电话拨通,好久,才有个人来接,是个男人,但不是帕切克。他让我稍等,他去叫帕切克,我听见电话那端“喀答”一响,是话机被搁在桌上,或者,书架上,帕切克的生活中就这几样东西。接着,我听见那男人拖长声音呼喊:“帕——切——克……”可以想象,那片田园多么阔大无比;帕切克单薄、秀气的形影渐渐近了,带着一丝烟味和低低的体温……

而我却挂断电话,泪哗地一下流下来。

失望竟这样巨大,向我压下。我一直对自己解释的那种无属性的爱,全都不作数了。

这时我才发现,帕切克永远离开我了。”

 

我不知道电话线的两端可以承载这么巨大的空间。我希望通过声音捕捉到什么,但也害怕捕捉到什么。因为我对声音严苛,所以怎么也学不会从容,要从容也是装出来的。公事公办的电话即便声音粗糙,语气凌乱也是可以忍受的,多不过一两分钟,交代完了也就过去了。私下的电话,我表达不好自己,我听不到自己电话中的声音,我不知道被话筒吞灭的声音会不会传递过去一个自卑或是自大的自己。

我很能体会这个结尾里所写的“帕——切——克……”这声回音带来的冲击,她打的是那么内心的一个电话,她内心那种一直没有抬头的爱被一种无边巨大的空间鸿沟给冲散了,被一种无法承受的想象否定了,以至于她不知道用什么来积聚起原来想说的话,她预计到对方不在她的状态,没有必要说了,即便是说了能敌得过那种宿命般的距离吗?

电话对于心灵真的有什么实质上的帮助吗?它是快餐,饥饿时可以果腹,但是给不了生命需要的营养。

 

《向左走,向右走》这部电影的支撑点在于一个细节上:被水洇湿的那两个电话号码。这部电影其实就是由洇湿的电话号码而引起的寻找。你想联系一个人的时候,会不会自己傻傻地猜测TA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数字间那么多的排列组合到底那个才是你想要的呢?有时电话就像一根救命稻草,你找的那个人不是藏在哪扇门的后面,而是被一串数字遮蔽着。

 

电影《before sunset》和《before sunrise》中那对男女主人公约好不要给对方的电话号码,才让迟迟到来的再次相遇变得那样珍贵和振奋人心。才让这个“分离—相遇”的故事具备一种古老的韧性。我一直不解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两部电影性感呢,尤其是他们俩一左一右走上楼梯的那段时间里欲说还休的感觉,有腼腆,有惊喜,有愉悦,还有对身处此地的恍惚感——怎么自己内心系念的人现在就真的出现了呢?!好像做梦一样!过了很久,有一天我突然开窍,这种性感是在缓慢自然的生长中,时间发酵出来的。思念经由时间打磨之后,变得内敛而渗入骨髓,相遇后再层层散发。如果性感是一种香的话,那么这就是旭蒲鹤香水,世界上最古老的香水之一。干爽,沉静。电影前前后后,角角落落都被一种强烈的倾诉给占据了,唯独那段爬楼梯的时间两人默不作声,在这种有回音的金子般的沉默中我感到能相遇是人生一出华丽的宴席。其实这是时间鹤机缘催开的一朵迷人的花,但是放在现代社会里就稀少了。

 

《作女》里的卓尔和那个神秘的观鸟人也是这样于千山万水茫茫人海中相遇,然后相离,刻意地没有留可以再次确认的方式,就把一颗水滴放入大海。也许在大海里的某些时候依旧会思念那滴水,但是除了在回忆里是再也找寻不到了。既然我们从茫茫人海里来,那就再回到茫茫人海里去。长别等于死,从这个角度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应该也是一种保存完美的方法。

 

       我私心里想要是某天能再遇见,不知你我会变成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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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6 19:57:00 
 秘密  

下班回家的路上,我总是有富余的心情来观察路上来往的行人,冬越深,天越冷,夜色也来得越早。路灯刚亮起来,半明不暗的阴影落在视野的每个角落,斑驳的光线里好像隐藏着很多的秘密。一张脸从我眼前晃过,一句话飘进了我的耳朵,在放慢的脚步中,它们都变得很独特,没有开始也不会有结束,光秃秃地悬在半空中,我在想它们也许都是某些秘密的碎屑,只是落在了我这样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

 

如果秘密有颜色,你觉得那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夜色吗——像夜色般含糊不清?我想,它虽然绝不是红,黄,蓝,绿那样断然分明,但也不是夜色般无限暧昧,边界不明。它应该像是我在冬夜里遇见过的飘散着绮丽忧郁气味的女子。她混合着天地的清寒,让我联想起曾经在冬夜里看到的水落石出般的星星。有着黄仲则诗中所写“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的坚定和寂寞。所以,如果它有颜色,应该是遥远的星星的颜色,借着夜色,光芒独在。

 

几年前看《花样年华》,记忆中一切都是好的,只是耗费了我太多的心神。这部浅斟低唱情愫蔓生的电影,总是让我联想到戏剧中的唱念坐打和文章里的起承转合。顾盼含情,话里有话,招招式式都用心良苦而又想不露痕迹的样子。在动了情又做着劲的进退两难中,飘忽的情绪其实一直都在暗暗生长,绵绵长长,缠缠绕绕,直到最后周慕云把所有都交托给树洞,这时满溢的相思把情感撑到了最高潮,彻底地倾诉像是决绝地抽离,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让我们颓然倒地。对感情深度的确认往往只是在一人独处的时候才可以完成。比如玛格丽特在夜航轮船上的哭泣,比如阿辉录在录音机里哭泣的声音,比如我流着泪从梦中惊醒。这些不能诉说也无处诉说的秘密才是枝影横斜般的故事的真正暗香所在。

 

而与此相反,《不能说的秘密》是一部非常轻的电影,根本就不存在一部有秘密的电影那种不可避免的凝涩感,那个在老琴房弹奏一首名叫《secret》的曲子而穿越时空的秘密只是增加爱情浪漫色彩的道具,就像经常会出现的钢琴的华彩,悦目,悦耳,却无法趋向极致,无法构成阴霾,无法产生重量。到底是不能说的秘密,还是人尽皆知的秘密?时光穿梭,因缘巧合,机关巧布,聪明暗藏,这些都是它的好看,唯一不好的是从头到尾它都只是像五月的朗朗晴空,连夜色都没有形成,更不要说夜色中的星星了,所以,它根本就没有秘密。

 

既然,秘密可以构成一部电影的重量,那么对于人来说,秘密可不可以增加个人层次呢?在人身上,我更愿意用“伤口”这个词。伤口,远远不是指情伤的意思,情伤可以是伤口的一种,但是更准确地说,伤口是凡人和完人之间那段微妙神奇的距离。有些电影老是爱拿童年阴影来解释行为的动机,而这个“童年阴影”也只是我所说的伤口中的一种。伤口,有点像练武之人所说的“命门”,这是一个最容易被伤害的地方,平时都被隐蔽起来。它们带着痛楚甚至屈辱的印痕,泛着血腥甚至腐臭的气味,隐蔽在生命的草丛中。如果生命是一片风景,那么就是它们造成了至关重要的阴影感和景深感。最深最长最痛楚的那道伤口就叫“命运”,它就是生命的关键词,站在这点上,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关于命运,我相信一切都是后知后觉的。不可言说的秘密就像是命运的神情,对于它,如果我们慎重就算猜到一星半点也应该选择沉默,或者只是哭泣。月色如水,我与你娓娓倾谈。满天繁星,我用来独自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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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5 16:03:00 
 光阴的流沙  
bai


你们是我青未褪,红渐染这段不可复制的生命时光中一起走过的人,想送给你们的祝福很多,但是最终还是选择了它。它本身并不是一条裙子,是一个梦想,但是我很怕我只是送出了一条裙子,把那个无从把握的梦想给落下了……

在每一件白色的麻纱裙里,我都盛放了一个永不凋谢的少女情怀。在每一件白色的麻纱裙里,我都盛放了一个时间的钟,定在西贝拉14岁的那一刻。这个想法诱发于《夏日27个遗失的吻》这部电影,洁白的月色划过树梢,映现美丽的胴体。半透明中,升起夏日的迷雾。月光缠绕,让我有点发懵,抱着黄玫瑰在月亮底下许愿,不知心愿是否都能成真?

说我思念过去的光阴不完全正确,因为如果没有人与人交织出来的光影,那过往就像黑白雪花的屏幕没有可以回忆的内容。说我思念过去的人也不完全正确,如果没有发黄的底,少了时间的过滤,纰漏就落了一地。

与你们相见,我能获得一种力量,知道平时不能相见的人其实一直都在那里。每年的聚会就像一步步台阶,联接着一个总结,又联接着另一个开始,不管我以后会有什么变化,你们始终是我的一个坐标。我们即便只是坐在一起,聊聊烦恼也是有趣的。只有知根底的人,才能体会出彼此相似中的重大差异,正是这样的差异,让我们相亲也我们相离。吃饭,逛街,游西湖,一切的休闲都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就是看看我们的相似和相异是否安好是否还是旧时模样?

在这次聚会上,我有种堵的情绪,好像应该说的话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的机会说出来。这跟我希望的环境不太一样有关,我内心暗暗地想不知道什么时候你们可以在我开的书吧里面聚会,因为文学总是我们生命中不可忽略的存在。那我肯定会停业两天,我肯定会让你们任意挑选店里由我精选出来的书,我肯定会拿出我四处收集到的电影细说每一点感动……也许我所谓相聚带来的力量,是一种想法的萌芽和自己对自己做出承诺的重量。我很想经营好我们之间的感情,不要让感情输给时间。一份如水晶般透明持久的友情会让我的生命变得沉甸甸的,让我的生命跟更多的人有关,让你们内心愁闷无人倾诉而翻找电话本的时候会毫不犹豫地给我打电话。

关于这部电影,它又给我补充了对于夏季的另一种感情,除了纠结,缠绵,激烈,还有迷蒙。对于少女,那白色的背影里有着永远本真的梦。它让我感觉到一个神秘的所在,在时间的皱褶里也许藏有光阴的宝藏,它散发着弱弱的光和微微的香,仿佛触手可及,去到那里却要泅渡万水重洋。

 

海已经失去

猫也不见了

我的姑娘从天而降,又顺水流去

坐上船长的船驶向

另一处海洋。陷入了光阴的流沙。

 

他细细地咀嚼着往事,喝下一杯杯杜松子酒,然后张开嘴吐出一个个泡泡,突然间,他的四周闪烁着温暖奇异的冷色调,就像垂死的星星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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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5 15:46:00 
 三台一生  

爸爸认为会做饭是构成女人贤良淑德品质的很重要的部分,他杞人忧天般地担心我未来未来的婆婆对我厨艺的苛责,所以给我出了个考题:做顿居家过日子的午饭给他吃,以便来考察我精打细算的能力和持家过活的本领。

我当然是答应下来,如果一顿饭就可以堵上他唠叨的嘴,那才是我精打细算的本领。但是我内心以为,会做饭应该是每一个内心明确独立的人与生俱来的能力,而不是独属于女人的任务。有人说,“管好男人的胃,就可以拉住男人的心”,我不知道这句话的正确性有多少,但是我相信必须先管住自己的嘴,才能管住自己的心。年纪越大,“食物是不能乱吃的”这样的想法在我脑子里就越明晰。食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个人的外貌,形体和脾气。在食物上,我奉行“中庸之道”,刺激爆裂和糯濡软墩的我都不喜欢,偏爱鲜脆干淡。我觉得人体只能有一个风暴区,如果这个风暴区产生在体内,头脑势必会被削弱,所以我用鲜脆干淡的饮食清洗着身体,把风暴区域留在头脑中,这在我看来是行动力的象征。

我喜欢厨房,当然是自己的厨房——想像中的厨房。那是一个和卧室一样的私密空间。我了解橱柜里每一样调味品的使用场合,每一件炊具的历史和它们各自的脾性,我知道什么样心情的时候应该动用什么样的饮品,我知道什么菜肴能激发情欲什么菜肴能抑制悲伤。我用嗅觉,触觉,视觉,听觉感知着每一种食物,我悄悄地和它们对话,一边炖汤一边在香气里看一本小说。我有很多次的灵感产生在厨房里,我用食物的气味来想像它的原产地的样子,在厨房里,有人生的酸甜苦辣,在厨房里,我不会寂寞。

和我的厨房相比较,我妈妈的厨房实在是太简陋了——那只是一个做饭的地方。我不会想到在里面读书,只是会抱怨怎么又轮到我刷碗?这是一个离开了也不会想起的地方。做饭是不需要旁人教的,只要会使用炊具,只要看得懂菜谱,一切都顺手拈来。在原材料相同的情况下,菜味道的好坏只是两个程度的问题,火候的程度,时间的程度。我从来没有野心要成为美食家,只是在烹饪的时候看出了一点哲学。

我看着清洗干净还带着水珠的五颜六色的蔬菜,内心喜悦,想得是,自然的馈赠仅仅就从这些鲜明的颜色,就应该感激。它们彼此绝不相似,却又那么和谐。我看着它们在我手里脱胎换骨,形状和颜色渐渐地发生改变,这像是一个赋予的过程。从某种程度来看,烹饪的过程就像人生,火过猛就像风雨过大,菜会焦人生会夭折。文火细炖,用足够的耐心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等饭菜端上桌,我只是疲倦,一切完成之后,烹饪中的高潮也戛然而止。它们的味道我在试尝时都已知道,做完后,再把它们吃掉,一切变得虚无,而不吃,它们也无用。为了一顿饭,我花费了一个上午,买菜时,兴致勃勃;洗菜时,满心欢喜;做菜时,心如涌泉;吃菜时,落了一地的荒芜。现在回忆起来,只有那看着满篮子五颜六色的欢喜是真的,那像是纯真带着初露的少年,还有那井井有条的操作时密密麻麻的思虑是真的,那像密不透风的中年,有了一点阅历,有了一点沧桑。只有那吃饭时的落寞和疲倦是纸糊的,衰景残年的印象变成记忆里的晦涩,不可相信。但事实上,这种晦涩是经常可以遇见,生活中的常态。

有人说:“用提篮买菜是最好看的了:平搁着几只茄子,旁边码几个西红柿,一把西芹斜着伸到把手处,再配一束金针菇和半斤肥嘟嘟的蘑菇。紫、红、绿、黄、白,也不光是好看,菜谱是这样的:素烧茄子,蘑菇肉片,凉拌西芹,西红柿金针菇汤。细想起来,与其说是提了一篮子菜,不如说是提了一篮子人生的安妥和满足。”安妥和满足是很难描绘的感觉,但是用一篮子菜来表达就超越了语言。我也欣赏吕西安那种对蔬菜和水果小心翼翼的珍重态度,那是对安妥和满足的敬重。

安妥和满足,在我辞典里的解释就是:拥有三台的人生。厨房里的操作台,卧室里的梳妆台,书房里的工作台。

附:苏式红烧肉的做法

 

苏式红烧肉的特色:色泽金黄,肥而不腻,入口酥软即化。
 
 苏式红烧肉的用料相当简单,整个制作工序却有些复杂,而且比较浪费时间。但正所谓“慢工出细活”,若没有这么多时间耗下去,这苏式红烧肉的味道不会正宗。各个烹制过程所花的时间,加在一起有两个多小时。

  料酒浸——15分钟

  将五花肉洗净后,切成两块麻将牌大小的正方形,注意肉不要切得太小,太小了易缩易碎,但也不能太大,太大了不易煮酥,吃起来也不方便。切完后,放置于砂锅内,加入半杯料酒,并用冷水浸没,这样可以浸去毛细血管中的血水,料酒则易于肉纤维吸收,去除腥味,一般浸十五分钟左右即可。


  大火煮——30分钟

  将浸完的五花肉略微冲洗一下后,便要用大火煮。这时非常讲究水的放入量,要一次放好,不要烧干了,再加水,就算万一真的要加水,记得要加开水。一般而言,以水浸没肉,并高起两寸以上为宜。

  锅中加了水,就点火,火要开到最大,同时放入山楂干,可以起到让肉质膨松的作用,更容易烧酥。若没有山楂干,放半勺醋也可。大约五六分钟后,水就开了,继续煮上五六分钟,随着肉块的翻滚,水面上会浮起一层黑红色的杂质,这层杂质是烧熟的血水,要用汤勺小心地去掉,砂锅边上粘着的杂质,也要去除干净。


  小火炖——60分钟

  用大火滚煮约半小时之后,可以改用小火炖,火的大小以水面不沸为准,炖的时间较长,至少要一个小时,目的是为了让肉质酥嫩。红烧肉之所以好吃,要的也就是这个慢功夫。


  铁锅收汁——30分钟

 当肉烧得用筷子轻戳可陷入时,换到铁炒锅里烧,注意这时肉质已非常酥嫩,要轻拿轻放,然后要放入酱油。这放酱油也颇有学问,一般酱油分为老抽和生抽,老抽其实是放了焦糖的,色深容易上色,适合用来烧红烧肉,而生抽则是色淡味咸,不能用。


  上色时的火要比刚才炖的时候大一点,但也不能开得太大,因为这时肉已经很酥烂了,火一大肉容易煮碎。这样开着锅盖煮上半个小时之后,放入冰糖(炖肉时最好用冰糖,比白糖做出来的颜色要亮,好看,而且口感也更好),汤水就会慢慢地厚起来,这一过程叫做“收汁”。“收汁”的时候可以轻轻地翻动肉块,这样着色较均匀。等到汤水变得更加稠厚,有油亮泛起来时,这道经典的苏式红烧肉也就烧好了。

cai

 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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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16:42:00 
 清桂  

 

——这是一封写给你,写给秋天的信。 


    秋阳薄薄。

 

我对季节的更迭很在心。因为那是时间流逝诗意化的证明。我不是怕老去,是怕美的瞬间被打破。我曾经很期待地问过外婆,她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她回答说,是金秋。理由是温度适中,身体舒适。我心里颇为失望。但是,当我看到过桂花落在她雪白头发的瞬间,我被告知另一种理由——秋有一种静谧沉香。理想中的老年就是应该这样,不能衰,而要沉。

 

其实,我是很厌恶秋的干燥,偏斜和秋阳里慢慢逼近的肃杀之气。尤其是傍晚,落日把影子拉得很长,落到我的前面。这时的夕阳,总让我想起西风倦鸟,卷起的皮屑,散落的水泥,漂浮的灰尘,和晒得薄脆的书页发出的“哗哗”声。金黄的光线里,有种说不出的倦怠含义。我从独自沿着墙根走回家的孩子的空洞的眼神里看到了曾经的自己——那段被捆绑而不自知的时光。白天和夜晚在这时缓慢地交替,内心恐惧暗生。秋,过度得太快,现世的安稳在凋零的枝头根本站不住脚。

 

但是在早晨醒来,我会忘记这是在秋天,桂花的清香混合着阳光被我吸入。桂花的清香舒缓着秋的皱纹,在微热的阳光里慢慢蒸腾。我走进桂花树细看它硬绿叶子的纹理,和淡黄小花的形状,没有蛛网和小虫,是棵很干净的树。每一寸空间都被妥当安排,香气收敛含蓄,含着隐隐水波。我用力地嗅,很怕香会用完。突然发现,这高出我一米的桂树,安全而亲切,在它的保护下,秋的隐患才会被我遗忘。

 

很可惜的是,那株陪伴了外婆二十多年的桂花树被卖掉了,园子里突然多出了一米多深的大坑,突兀地,像痛得嗷嗷大叫的嘴巴。院子里空落落的。一直以为树是院子的精魂。没有树,院子就失去了焦点。以后,外婆家的院子就像其他任何一家人的院子那样平凡而焦灼。

 

留有余地的是,几年前那株被买掉的桂树的一个分支就被移种到我家院子外面,不声不响地窜高,长壮。终于,在这个秋天,进入了我的视野。跟别家的桂树比起来,它的花开得那么多那么繁盛,好象是在弥补我的遗憾。恍惚间,我以为这株桂树是那株的后代,继续陪伴着我。那株气度雍容,顶如华盖,是母亲。这株挺拔壮丽,精力十足,是儿子。

 

秋天的早晨头脑清新适合一个人的阅读,中午邀约两三好友聚在一起喝茶,因为这时香味和阳光都由清新转为浓郁。美快要满溢出来,一定要有人一起分享才行,还要请求时间在这里停步,走向下午就像走向一个人晚景的凄凉。

 

秋天食物多起来了。很多人热爱生活的方式都是以热爱食物表现的。虽然我对食物的概念模糊,但是我知道食物并不等于吃的东西。“食物”这个词很端庄,“吃的东西”就很随便了。我以为看的到食物本身的形状,有自身的性情的才能称得上“食物”这个词。对于食物,我知之甚少,也需之不多。我只是知道,少量简单的食物和水就能生活的很好是一种生活的禅。这种禅,好像就是应该在秋天领悟的。胃变暖,不是因为吃得多,而是吃得对。

 

对食物有感情,那是因为,身体内的感情被食物勾动出来。《廊桥遗梦》里的这一段我一直铭记于心,是因为我读到一种自制的美感:

“罗伯特·金凯同那些专吃肉汁、土豆和鲜肉——有时一天三顿都如此——的当地人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好像除了水果、干果和蔬菜之外什么都不吃。坚硬,她想,他肉体很坚硬。”

“素油,一杯半蔬菜,煮到浅褐色,加面粉拌匀,再加一品脱水,然后把剩下的蔬菜和作料加进去,文火炖四十分钟。……‘已经闻到香气了,’他指指炉子,‘是清净的气味,’他看着她。”

坚硬和清净使他变成了最后一个牛仔,他的与众不同是来自身体的愿望,也是食物的愿望。

 

印象很深的还有《作女》里面的一个细节:“卓尔撩开帐篷的门,看见了一堆燃烧的柴火,几条肥硕的鲜鱼已烤得焦黄,金色的鱼油一滴滴炙入火中,连火焰都喷冒着香味。……她用手抓,用舌舔,把焦脆的鱼皮咬得咯咯响。她知道自己的吃相一定十分恶劣。鱼油流满了她每一根手指,浸淫了她的五脏六腑,一直渗透到她的血液里。”我在这里看到充满活力的真诚和健康。

 

食物可以造就各式各样的人。吃食物的身体是局限也是起点,吃得适合,可以越挖越深,越跑越远。妈妈把新买来的栗子,拿来晒晒,准备糖炒。鼓胀饱满的栗子外皮颜色深重,在阳光下看,倒是有些许光泽。突然觉得栗子像极了一种我钦慕的人生,外表坚硬质朴,内里充实饱满,当然也没什么脾性。

 

我最近在安妮宝贝的《蔷薇岛屿》里面看到了关于越南的支言片语,虽然《蔷》依旧行文疏空无物,感觉像是在空旷野地里走夜路一样,但是我还是看得仔细,划出了,关于越南的每一点信息。这不是旅游指南,不是驴友日记,不管是什么,至少她说到了越南,并且,她也很喜欢这个炎热的国家。令我奇怪的是,她的内心温度怎么这么低,那样一个热带国家被她写得散发着寒意。

 

其中也有一些地方讲到食物:“当地居民排了矮矮的亩桌子小椅子,兜售各种食物,炭火上烤熟的玉米,鲜嫩清香,微微有些焦。大盆大盆的贝壳和螺,与野菜和姜一起煮。1万越南盾一碟子,就着啤酒吃。整桶的鲜豆浆和玉米糊。放了白糖。孵出小鸡形状的鸡蛋,煮熟后用勺子挖来吃,能看到内脏和肌肉,放了牛肉片,鲜虾和野菜叶子的米粉。”我想起了《情人》里那段关于气味的文字,虽然这段远不如那段美,但也看到些俗世的欢闹。

 

我描画出越南的形状,从河内,到顺化,再到会安,再到岘港,再到西贡。由北到南,顺着海岸线,画出一道浓重的黑线。这是我在今年秋天的桂花清香里默默许下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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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9 21:01:00 
 至亲至疏夫妻  

 至近至远东西,至深至浅清溪。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
                    
——《八至》李纪兰

 

贝利耐心而又温柔地观察着一见钟情并相守43年的妻子,写下这本充满细节的温情之书。据贝利的说法,她的妻子是一位博学谦逊,充满创造力的女人,颇多的风情月事,与众不同的交友观念,完善了她的独特魅力。但是看完之后,这个名叫艾利斯的女人并不立体,合上书他们的往事就立刻模糊一片,化作眼前的浓雾,耳边的呢喃。

 

唯一清晰的是贝利观察他妻子时始终带有的那种仰之弥高的崇拜视角。作为评论家,作家的创作世界总是他们关心的重点——他比她更热心地谈论她的作品,细心地揣测她作品中的人物原型,能准确预料到一幅艺术作品,譬如皮埃罗·佛兰切斯卡的壁画《耶稣复活》在艾利斯内心能刮起多大的风暴,或是一个古老,壮丽,阴森森的小镇能给艾利斯的小说染上怎样的氛围。

 

作为丈夫,贝利在回忆录里让出了很大的空间记叙艾利斯的一举一动,把自己挤缩起来,以至于最后自己变成了一道热切追随又默默关注的目光。这样的笔墨不均,最终造成了相反的效果:艾利斯模糊而清淡,贝利笨拙而用力。我觉得作为一本书它并不出彩,这样的故事不应该只是期待着别人的目光从字词上草草掠过,这种至亲至疏的夫妻感情,应该用来讲,绘声绘色地讲,带着节奏和依恋的感情讲,在夜色里,语气安静,而又不漏过一个细节地慢慢讲。就好像《心灵捕手》里面那个父亲般的心理辅导师桑恩和天才少年之间的对话一样。

 

如果真是这样,我可以想见这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眼神里闪烁出的不同光芒,因为他回想起43年前艾丽斯慢吞吞地骑着脚踏车经过他窗口的一见钟情,因为他回想起每个清晨醒来发现病魔还没有夺走艾利斯内心的由衷喜悦。因为他回想起对艾丽斯内心世界的瑰丽丰美。因为他回想起艾利斯只不过是一个依赖她的孩子。

 

有时候我会对着墙上的世界地图呆呆地出神,幻想着我在世界上另一个角落里生活,最大的狂想也只不过是成为一颗跃动的分子四处游走,从来没有想过内心丘壑可堪比世界上最茂密的森林。但是看到这段话之后,我大胆地想像也许有一天,我的内心世界大到可以开飞机俯瞰陆地绿树成荫。“身为小说家,艾利斯确实拥有一个无比辽阔、丰美、复杂的内心世界,而我对它一无所知,但我非但不感到气馁,反而觉得很开心。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望着一幅南美洲地图,感到非常的好奇:亚马逊河的源头究竟在哪里?隐藏在丛林里头的到底是哪些城市?”贝利对妻子的赞美让我想起了一句曾经让我怦然心动尔后又回味良久的情话——你的心是我最想旅行的地方!

 

寻找到一个内心比自己强大的伴侣,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稳固依靠同时又亲密疏离的感觉!那个独立的内心蒸汽机一直存在着,运做着,并且散发着神秘的气息,你被吸引着,又被排斥着,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这种无限接近却又无法重合的至亲至疏的感觉维系着他们的婚姻。

 

得病以前的艾利斯在精神上一直牵引着贝利,得病之后,艾利斯变成了贝利屁股后面的小跟屁虫,一会儿看不到他就会变得非常焦虑。总是会不停地问:“我们什么时候走啊?”贝利说:“以前我活在她的心灵之外,就像一个独立的个体,但是现在不同了,我觉得我们夫妻俩已经融合成一体了,有时这会让我感到害怕,但同时却也觉得心安、踏实、正常。”绝大多数的阿兹海默氏症的患者都无可避免一个衰败而无尊严的结局,但是我发现老年的艾利斯反而收获了一种祥和之美,照片里的她比年轻时更好看。这种尊严最有底气最重要的支撑就是这段修炼百年得来的好感情。

 

巧的是,最近阅读的书里面都有这样的好感情。我一直相信世上就是有从不红脸但是感情笃深的夫妻的,现在更是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譬如,《浮生六记》里的沈复和芸娘,譬如《浮生悠悠》里面的彦明和唐效。《浮生悠悠》里有一个细节,我觉得非常有意思:唐效为他们的园子和住家刻两枚闲章,就取名“闲园”。这两个字符合既符合他们种地的心情及园地的风貌,也符合他们在家的性格和生活的态度。“闲园”章的设计构思巧妙:长长的闲字,开门有地,抬头则可望月。方形的园字,围栏里有安适的住屋和花草。两枚图章,一阴文,一阳文。阳文的“闲园”,像家里白天的园子,明朗清雅,屋子也敞亮洁净。阴文的“闲园”则是我们夜晚的园子,黑暗中举头望月,一碧清光,室内点燃着温暖的灯火。旁边附有图片,比喻传神极了。更进一步看,阳文的像是男人白天在田地里挥汗如雨,阴文的像是女子灯夜晚在蜡灯旁衲鞋绣花。这里面散出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古老田园熏风阵阵。

 

也有很多人问彦明你们夫妻吵不吵啊?彦明在书里这样写道:“在‘闲园’里,效与我从不知什么事可以吵?值得吵?过着清清淡淡的日子,好像脾气一落到我们身上,就自然化解的闲散下来了。”其实书中,这对夫妻彼此珍惜的细节俯拾皆是,但是我在这两枚章上看到了点睛之处,就是这种你隐我显,我进你出的刻章哲学,如果没有彼此的牺牲,章就不是章了,夫妻也就做不好了。

 

从相遇,到做成夫妻,再到做一辈子夫妻,最后到相继谢世,这里的坎坷有几重,就意味着从“人生若只如初见”到“至亲至疏夫妻”再到“当时只道是寻常”的层次就有多深。我很相信这样的词句负载着人生重大的真理,就在23个字上可以衍化出千千万万的人间悲喜剧。我甚至觉得一个人从少年到老年的跨度就是这几句词之间的距离。若看透了,也许能一夜白头。

 

   

         后记:这是一篇不怎么成功的文章,不饱满,不呼应,它花去了我很多时间,但是我还是拿捏不准,摆放不好,左右受阻,心里拥堵。当时的心情就像用一块质地上好的布料裁剪了一套根本不合身的衣裙,懊恼啊。这个题目很好,我知道,好到它串起了最近我绝大部分的思考,多想它成形时从我笔下流出的是一条奔流东去的河水。但是我失败了,我费了很大的力也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我知道我不只是在写书评那么简单,我其实在梳理自己的内心,我是想通过书写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明晰,内心知道多少,应该就能写出多少。写不出来,说明我还不懂。越清枝为我指出症结说:“或许关于夫妻这个话题,缘于近期小说中读到的一些好的感情,你对它兴致昂然但毕竟缺少现实的经历,你会觉得难以具体展开,从而文思不畅。”对啊,被人说中的感觉很好,意味着被人了解得很深。我太心急和过去的事物做个了断,太心急于成长,我想我会把这个题目一直保留着,把这篇畸文保留着,直到我能写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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